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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全球范围开展邮件营销活动时,需关注各主要地区的合规要点,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各自独特的规定与要求,以下是详细介绍:
依据 CAN-SPAM Act(反垃圾邮件法案),邮件需具备便捷的退订选项,且要清晰表明广告性质,发件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物理地址,同时严禁使用误导性标题及发件人信息,对于退订请求,必须在 10 天内完成处理。
GDPR(通用数据保护条例)强调需获取用户明确且具体的同意(Opt - in),此同意应是用户知情并可随时撤销的,要切实保障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,尊重用户隐私权,提供退出选项,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展邮件营销。而 ePrivacy 指令(Cookies & Direct Marketing)则要求在发送电子营销邮件前取得用户明确同意,企业得向用户清晰告知数据用途并提供退出机制。
PECR(Privacy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s)与 GDPR 类似,专注于电子营销领域,强制要求发送电子邮件前获取用户同意,退订机制要易于操作,且英国脱欧后仍遵循类 GDPR 规则,GDPR 在英国持续适用。
根据 CASL(Canadian Anti - Spam Legislation),发送营销邮件前必须获得明确同意(Opt - in),要提供有效的退订机制,邮件内需包含发件人清晰信息,如公司名称、地址等,同时要留存记录以证明已获取收件人同意。
Spam Act 2003 规定,邮件营销须获得用户明确同意,提供有效的退订选项并迅速处理退订请求,发送邮件时必须包含有效的发件人身份及联系信息。
电子商务法(2019 年)明确,邮件营销要征得用户同意,不得擅自发送广告邮件,需提供清晰的退订或退出方式,禁止通过欺骗性或误导性手段获取用户信息,营销邮件也应避免过度频繁或打扰收件人。个人信息保护法(PIPL)要求明确告知用户数据收集和使用目的,获得用户明确同意且用户可随时撤回同意。
LGPD(Lei Geral de Proteção de Dados)类似 GDPR,公司开展邮件营销需获得用户同意,邮件内容要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目的,用户享有随时撤回同意及要求删除个人数据的权利。
Act on Regulation of Transmission of Specified Electronic Mail 禁止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电子营销邮件,必须提供明确的退订选项以及发送者的联系信息。
PDPA(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)规定,邮件营销需获得用户同意,邮件包含清晰退订选项,确保收集的数据用于合法目的并遵循数据保护规定。
POPIA(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ct)要求个人数据收集和邮件营销遵循明确的同意程序,邮件营销要提供退订选项并及时处理退订请求。
在邮件中提供明确的发件人信息、邮件目的及联系方式;清晰告知收件人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并提供退订选项;确保所有收件人明确同意接收邮件,避免预选框或默许方式获取同意;处理退订请求时,要快速响应并停止发送营销邮件。合规的邮件营销不仅关乎法律层面,更是品牌信誉与用户信任的基石,是每一项邮件营销活动的基础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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